工傷鑒定過期怎么處理
小編:管理員 67閱讀 2023.04.14
??勞動者的傷被認定為工傷后,為了獲得與其傷殘情況相匹配的補償勞動者需要到具有工傷鑒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工傷鑒定,工傷鑒定的結果直接決定勞動者的工傷賠償內容。不過有時因為勞動者的不知情或者用人單位的懈怠,致使工傷鑒定過期了。那么,工傷鑒定過期怎么處理呢?現由小編為大家介紹。
??一、工傷鑒定過期后的處理
??對于職工在工作當中,受到第三人侵權造成的工傷,如果超過1年申請時效,勞動保障部門就不在“應當受理”范圍之內,對與第三人侵權造成的工傷,如果超過1年的申請時效,那么工傷職工還是可以通過《人身損害賠償解釋》來追究侵權第三人以及有過錯的用人單位。
??二、工傷賠償申請期限
??工傷認定也好,工傷等級鑒定也好,歸根結底是要進行工傷待遇賠償,確保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有效落實,不受侵害。
??對于申請工傷待遇賠償從期限上來看可以分兩種:
??一種是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這里需要注意的期限與工傷認定一樣,即用人單位必須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用人單位在依法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因此,需提醒參保的用人單位切莫小視工傷認定30日的期限。
??另一種是參加工傷保險的賠償。發生工傷后,用人單位因種種原因不能及時支付工傷待遇勞動爭議而引起的糾紛,其申請仲裁的期限期間為一年,該仲裁期限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職工在工傷認定之后,一定要及時的向有關機機構申請工傷鑒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甚至會使自己應該享有的權益,遭受損害。對于職工在工作當中,受到第三人侵權造成的工傷,如果超過1年申請時效,勞動保障部門就不在“應當受理”范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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